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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5年征兵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06文章来源:武装部 浏览次数:

官渡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5年征兵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国防部征兵办公室相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5年征兵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一)2025年男兵应征报名时间

上半年: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24时;

下半年: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8月10日24时。

(二)2025年女兵应征报名时间

上半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24时;

下半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8月10日24时。

二、征集对象

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女兵:上半年应征报名的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5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下半年应征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三、大学生入伍优待政策

1.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入伍后可以参加大学生士兵提干,大专毕业生可以参与保送入学、考取军校等。

2.大学毕业生转改军士时,其在高校按规定学制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

3.大学在校生可以保留学籍,退伍后2年内可以复学;大学学费由国家补偿、代偿或减免;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同时享受省、州(市)两级一次性入伍奖励金。

4.退伍大学毕业生参加研究生考试,初试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可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5.大学在校生退役复学可换专业;在云南省入伍的普通全日制专科在校生且退役后完成专科学习的应届毕业生,在云南省应征入伍的普通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且退役2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可申请免试就读普通本科。

6.2025年云南省内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入伍奖励金为:云南省奖励6000元,由官渡区直接发放到入伍应届生卡上;昆明市官渡区奖励13000元,由阿拉街道负责发放到入伍应届生卡上。

7.2025年云南省内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2年,每年由阿拉街道民政部门负责发放到入伍义务兵家里,每年15000元。

四、报名方式

(一)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

1.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点击“应征报名”。

2.在“应征报名”网页点击“应征报名(男兵/女兵)”,进入网页后点击“进行应征报名”。

3.注册学信网账号,进行登录。

4.登录后,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说明: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

(二)现场报名

适龄青年可到所在高校武装部、户籍所在地街道武装部或官渡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区人武部三楼征兵服务窗口)进行现场报名应征。

五、兵役登记

(一)登记对象

户籍地在本市辖区年满18周岁(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男性公民,均应参加兵役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

(三)登记方法

1.直接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2.关注并进入“云南征兵”微信公众号,选择“我要报名”菜单栏,点击“兵役登记”选项,进入“全国征兵网”页面进行登记。

六、报名咨询电话

官渡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0871-67168181   

七、廉洁征兵有关政策规定

(一)征接兵工作人员应当做到

1.不准擅自放宽条件、降低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条件、抬高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2.不准索贿受贿、收受钱物,接受应征青年和家长宴请或者安排的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违规向应征青年和家长收取费用。

3.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不得为应征青年打招呼说情,或者故意刁难、推诿拖延、人为设置障碍。

4.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填写虚假信息或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结论。

5.不准将政治考核表交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以外的证明材料。

6.不准私自定兵,或者擅自更改公示内容、缩短公示时间,不得按亲疏分兵,对落选人员询问申诉不得简单粗暴回应。

(二)应征青年和家长应当自觉规范应征行为,做到

1.不给征接兵工作人员送钱送物,不搞请吃吃请和其他违规违纪活动。

2.不“托关系”“找门路”,为自己或孩子当兵说情打招呼,通过不正当途径谋求参军入伍。

3.征兵中遇有问题,相信组织、依靠组织,逐级向上反映,通过正常途径解决;对在网上发布不实信息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

4.遇有任何人以征接兵名义索贿受贿的,坚决抵制,并向兵役机关举报反映。

(三)廉洁征兵监督员应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发现、指出并参与纠治群众身边的基层征兵“微腐败”问题。

(四)征接兵人员发生问题,现役和文职人员由兵役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直接查处;地方人员移交地方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新兵和家长发生问题,按照规定追究责任,行贿受贿一起查。


官渡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监督电话:

0871-67178181



广大适龄青年朋友们,祖国在召唤你们,实现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需要你们,请立即行动起来,接受祖国挑选,让青春在军营绽放光彩,用热血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铸就辉煌!


特此公告



官渡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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